| 索 引 號: | 014000319/2026-00028 | 分 類: | 政府辦公室(廳)文件 財政、金融、審計 通知 |
| 發 布 機 構: | 江蘇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發 文 日 期: | 2026-01-19 |
| 標 題: | 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優化金融生態環境促進金融業高質量發展若幹措施的通知 | 主 題 詞: | |
| 文 號: | 蘇政辦發〔2026〕2號 | ||
| 內 容 概 述: | 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優化金融生態環境促進金融業高質量發展若幹措施的通知 | ||
| 時 效: |
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優化金融生態環境
促進金融業高質量發展若幹措施的通知
(蘇政辦發〔2026〕2號)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關於優化金融生態環境促進金融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幹措施》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江蘇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6年1月19日
(此件公開發布)
關於優化金融生態環境
促進金融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幹措施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曆次全會精神,營造有利於高質量發展金融生態,為經濟大省挑大梁注入金融動能,製定以下措施。
一、優化金融營商環境
(一)暢通公共數據開發利用和投融資對接。深入開展公共數據攻堅三年行動,依托省公共數據平台,推動涉企數據歸集共享,支持金融企業通過省公共數據授權運營機製合規開發利用。發揮省數據交易所數據要素流動交易功能。研究建立省級“創新積分”數據庫。推進民營企業金融服務中心建設,與省綜合金融服務平台、省級企業征信服務平台、區域性股權市場、“證券江蘇”平台等聯通對接,形成立體化、全方位的金融服務網絡。〔省委金融辦、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數據局、人民銀行江蘇省分行、江蘇金融監管局、江蘇證監局,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以下均需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落實,不再列出〕
(二)健全融資風險分擔和補償機製。支持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做大做強做優,推廣“見貸即保”“見保速貸”模式,提升擔保放大倍數,擴大資本金規模,落實市縣兩級政府對本級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的管理、監督、增資責任。鼓勵創新建立“風險補償基金+保險+銀行+擔保+信用增進”多功能保障的風險共擔聯合體,增強融資支持能力。(省委金融辦、省財政廳、人民銀行江蘇省分行、江蘇金融監管局、江蘇證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完善營商配套保障體係。保護金融企業自主經營權等合法權益。暢通抵質押登記、資產評估等環節,打通知識產權等無形資產市場化處置堵點。支持金融管理部門、金融企業、研發機構設立博士後工作站、流動站或創新實踐基地。(省委金融辦、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市場監管局、人民銀行江蘇省分行、江蘇金融監管局、江蘇證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維護規範有序、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引導金融企業合理做好存貸款定價,清理不合理金融服務收費,推動放貸機構明示企業貸款綜合融資成本。嚴查詆毀同業機構行為,糾正無序壓低(或抬高)利率、非正常補貼、惡性費用競爭、“炒停售”、簽訂“陰陽合同”等不正當競爭行為。(省委金融辦、人民銀行江蘇省分行、江蘇金融監管局、江蘇證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改善金融法治環境
(五)完善金融與司法協作機製。發揮地方金融與司法協同治理機製作用,完善金融風險源頭防控、監測預警、處置化解等機製。建立涉金融案件統計和信息通報、案件移送製度,及時研判處置異常金融活動風險。(省委金融辦、省法院、省檢察院、省公安廳、人民銀行江蘇省分行、江蘇金融監管局、江蘇證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提高金融案件審判和執行質效。探索設立證券期貨仲裁中心等專業金融法治機構。鼓勵暫未設立金融審判庭的地區將金融案件集中到專業審判團隊或合議庭審理,完善專業化審判體係。優化代表人訴訟、示範判決、類案裁判等機製,完善專家證人、專家陪審員製度,提高訴訟效率。建立逃廢債風險協調處置工作架構,嚴厲打擊逃廢債。(省委金融辦、省法院、人民銀行江蘇省分行、江蘇金融監管局、江蘇證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強化金融糾紛源頭治理。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加強金融矛盾糾紛源頭預防、前端化解、關口把控。探索建立小額債務人“履行能力先行核查”等機製。發揮金融矛盾糾紛調解服務點作用,健全金融糾紛化解機製。(省委金融辦、省法院、省公安廳、省司法廳、人民銀行江蘇省分行、江蘇金融監管局、江蘇證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淨化社會信用環境
(八)完善金融領域信用體係。推動金融領域信用體係建設,落實行業信用評價、失信行為認定標準,強化信用分級分類監管,支持破產重整(和解)企業信用修複,規範實施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鼓勵行業協會等強化誠信自律管理,依法依規對會員企業開展信用評價等活動。支持符合條件的地方金融組織接入人民銀行征信係統。推進農村信用體係建設。(省委金融辦、省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江蘇省分行、江蘇金融監管局、江蘇證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引導中介機構誠信展業。培育一批內部治理完善、執業嚴謹規範、社會信譽良好、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以及從事財務顧問、信息技術係統支持等業務的第三方中介機構。強化中介機構日常監管和行業自律。嚴厲打擊非法、黑灰產中介和違法違規中介活動。(省委金融辦、省公安廳、省財政廳、省司法廳、人民銀行江蘇省分行、江蘇金融監管局、江蘇證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加強金融消費者教育引導和權益保護。完善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機製和信訪投訴受理機製,探索建立跨市場、跨行業交叉性金融產品與服務投訴辦理機製。加強金融知識宣傳教育、輿論引導和案例警示,提高群眾反詐防騙意識。鼓勵有條件的金融企業建設投資者教育服務基地。(省委金融辦、人民銀行江蘇省分行、江蘇金融監管局、江蘇證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提升金融市場環境
(十一)完善定位清晰的金融服務體係。推動不同類型、不同規模金融企業找準定位、發揮專長、錯位競爭,實現特色化經營、差異化發展。支持大中型金融機構聚焦重大戰略、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為擴大內需和發展新質生產力提供有力支撐。鼓勵中小法人金融機構立足主責主業,做好普惠金融服務。引導地方金融組織補位傳統金融服務。支持江蘇農商聯合銀行設立功能性子公司。加快填補法人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等業態空白。(省委金融辦、人民銀行江蘇省分行、江蘇金融監管局、江蘇證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加快區域金融基礎設施建設。積極向上爭取全國性或區域性金融基礎設施落地江蘇。鼓勵設立私募股權二級市場基金。拓展區域性股權市場功能,建強私募股權和創業投資基金份額轉讓平台。推動高校區域技術轉移轉化中心提升投融資服務能力,促進技術要素與資本要素深度融合。探索建立省級金融可信數據空間。(省委金融辦、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數據局、人民銀行江蘇省分行、江蘇金融監管局、江蘇證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推進金融高水平開放合作。積極融入長三角金融一體化。探索加強與國際金融組織合作。落實跨境投融資外彙管理改革一攬子措施,推進合格境內有限合夥人(QDLP)、合格境外有限合夥人(QFLP)試點,推動“跨境人民幣+”創新。擴大出口信用、信用保險業務規模和企業彙率避險服務覆蓋麵,強化對外貿外資企業本外幣一體化綜合金融服務。支持符合條件的江蘇企業境外上市、發行債券、開展並購。(省委金融辦、省商務廳、人民銀行江蘇省分行、江蘇金融監管局、江蘇證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依法穩妥做好重點領域風險化解。指導中小法人金融機構多渠道補充資本。推動有條件的設區市加快整合優化轄內農商行布局。穩妥推進村鎮銀行改革化險,持續鞏固高風險金融機構“動態清零”成果。推進地方金融組織減量提質。提升上市公司經營質量。發揮各級防範和打擊非法金融活動工作機製作用,加強涉嫌非法金融活動風險監測預警、核查處置、行刑銜接,保持高壓嚴打態勢。(省委金融辦、省法院、省檢察院、省公安廳、省財政廳、人民銀行江蘇省分行、江蘇金融監管局、江蘇證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暢通經濟金融循環互動
(十五)引導深耕服務實體經濟。引導金融企業建立以企業創新能力和成長性為核心的“技術流”風險評估模式,提升金融供給適配性。加大首貸、續貸、信用貸支持,完善企業全生命周期融資支持體係。推動金融資產投資公司(AIC)直接股權投資增量擴容。推動優化並購貸款服務。(省委金融辦、省財政廳、人民銀行江蘇省分行、江蘇金融監管局、江蘇證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六)完善金融支持科技創新體係。鼓勵金融機構在依法合規、風險隔離可控前提下,強化與投資、擔保等機構合作,為科技型企業提供“天使投資-創業投資-私募股權投資-銀行貸款-資本市場融資”多元化接力式金融服務。推動符合條件股權投資機構和科技型企業發行科技創新債券。支持金融機構創設更多針對科技型企業金融產品。探索發展省級政策性科技保險。(省委金融辦、省財政廳、人民銀行江蘇省分行、江蘇金融監管局、江蘇證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七)著力提升金融創新能力。高質量建設南京、昆山國家級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和蘇州科技金融國際合作發展區。推進知識產權金融生態綜合試點、區域性股權市場製度和業務創新試點。引導推動數字人民幣產業鏈企業向江蘇聚集,完善數字人民幣應用生態。深入實施“人工智能+”行動,推動人工智能賦能提升金融資源配置效率,防範化解金融風險。探索與房地產發展新模式相適應的金融服務方式,研究通過“打捆貸款”、不動產私募股權基金、公募REITs等工具支持城市更新。(省委金融辦、省發展改革委、省數據局、人民銀行江蘇省分行、江蘇金融監管局、江蘇證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八)強化支撐服務體係建設。加強財政金融協同,發揮財政政策和資金牽引性、撬動性作用,采取財政貼息、保費補貼、風險補償等方式,促進經濟金融良性循環。加強金融人才隊伍建設,配強地方金融管理部門力量。有序推進“江蘇省金融生態縣創建評價”示範項目評價工作。(省委金融辦、省財政廳、人民銀行江蘇省分行、江蘇金融監管局、江蘇證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九)堅持黨對金融工作的全麵領導。深入貫徹加強金融係統黨的建設決策部署,推動金融企業黨的領導與公司治理、經營發展深度融合,督促樹立正確經營觀、業績觀和風險觀。對落實決策部署不力等失職失責,造成重大損失、嚴重後果或惡劣影響的,依規依法嚴肅問責。紮實做好中國特色金融文化學習、宣傳、闡釋、實踐等活動,涵養金融文化價值。(省委金融辦、省財政廳、人民銀行江蘇省分行、江蘇金融監管局、江蘇證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